tóng pán ér shí
同吃一个盘中的食物。形容兄弟之间骨肉情深。
《魏书 杨椿传》:“吾兄弟,若在家,必同盘而食,若有近行,不至,必待其还,亦有过中不食,忍饥相待。”
同盘而食偏正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杨椿,字延寿,本字仲考,太和年中与兄长同蒙高祖赐名而改,恒农(今河南灵宝)人,连仕高祖、显祖、庄帝三朝,累官至司徒、太保、侍中。庄帝朝,椿频频上书请放归,帝下诏允椿乘安车、驾驷马,又令所在郡县时时按礼问安。临行时羽林卫送,文武百官在城西饯别,上路前,椿告诫他儿子说:“我家虽为富室,我却牢记当年祖辈约束我伯父叔父的话:‘果能富贵,也不要积金一斤、彩帛百匹以上,不要与豪势之家通婚。’如今,你们的服饰渐趋华美,我们这辈人的恭俭之德,也已不如上代。然而我们弟兄八人,如在家中必同盘而食,如有人暂出未归,必等他回来共食。现八人中仅存三人,更不忍相别了,只愿我弟兄一世能不异居,不分财,这些你们都已眼见,并非虚情。如你们兄弟中,以后有独食的,就又不如我这一辈了……你们若能谨记我这些言语,不仅今后仍能振兴家业,百年之后,也将了无遗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