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íng huǒ zhí zhàng
明:用为动词;点明;执:拿着;仗:兵器。点着火把;拿着兵器。形容公开劫掠;也指毫无隐蔽地干坏事。
元 无名氏《盆儿鬼》第二折:“我在这瓦窑居住,做些本份生涯,何曾明火执仗 ,无非赤手求财。”
明火执仗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含贬义。
1.这伙人明火执仗,真是无法无天。
2.日本鬼子毫无羞耻之心,竟然明火执仗,公开抢劫百姓的钱财。
3.日本鬼子毫无羞耻之心,竟然会明火执仗,公开抢劫百姓的钱财。
4.他居然明火执仗地干坏事!
5.这伙匪徒明火执仗,公开抢劫他人财物。
6.这几个罪犯,那天明火执仗地在大街上抢劫,被巡警抓了个正着。
7.要这样的价钱简直是明火执仗的抢劫.
8.隐藏在我们队伍中的敌人当然要比明火执仗的敌人更加危险.
9.您这么明火执仗的,哪里拿得住人?
10.奇怪,哪里的强人敢这般明火执仗的赶路!赶路不打紧,却搅了老娘买卖。
operate in broad daylight
грабёж среди белого дня
大白天里抢劫 | 强盗打灯笼;拄着拐棍打灯笼 | 强盗打灯笼
打灯笼拄拐棍·粉底格·(打一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