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ì dà bù juān
细:微,小;捐:舍弃。小的大的都不抛弃。形容包罗一切,没有选择。
唐 韩愈《进学解》:“贪多务得,细大不捐。”
细大不捐主谓式;作谓语、补语;形容包罗一切。
奕劻(1836-1918年),是清高宗(乾隆帝)第十七子永璘亲王的孙子。同治十一年(1872年)加郡王(次于亲王的爵号,清代宗室封爵第三级)衔,授御前大臣。同治十三年(1874年),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次年,升亲王(清宗室封爵第一级)。光绪三十年(1904年)三月,御史蒋式理上奏条陈称:“户部设置成立银行,招揽商人加入股金。我听说去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一月庆亲王奕劻将私人财产白银一百二十万两送往东交民巷,英国商业汇丰银行收入存款生利。奕劻自从简任军机大臣以来,贪污受贿小的大的都不放弃,他的门第庭院像市场一样热闹。所以奕劻和他的儿子载振(当时任商部尚书)的起居日常生活、饮食吃喝、车马行驶、衣服穿着都非常挥霍,还能够储蓄存入英国汇丰银行这一大批白银巨款。呈请朝廷命令将这一大批白银巨款提出交给中国户部设置成立的官立银行加入股金。”但以后并没有结果。
not to cast away anything, big or small
吝啬赞助给小费(打一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