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ān lì wàng yì
贪求财利,忘却道义。
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 姚滴珠避羞惹羞》:“我是此间良人家女儿,在姜秀才家为妾,大娘不容。后来连秀才贪利忘义,竟把来卖与这郑妈妈家了。”
贪利忘义作谓语、宾语、定语;指人见钱眼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