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à fǎ xiǎo lián
旧时指大臣尽忠,小臣尽职。
《礼记·礼运》:“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
大法小廉作谓语、宾语;指各尽其责。
清圣祖(1654-1722年),名玄烨,是清世祖第三子。顺治十八年(1661年),玄烨即帝位,改次年年号为康熙。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他召集群臣说:现在尽力寻求导致灾害的缘由,难道不是统治民众的一些官员苛刻索取以讨好于上级吗?大臣们争权夺利、排除异己、结党营私而引用私人吗?领兵武官焚烧抢掠而不禁止吗?免除租税和免除劳役而没有落实吗?审问刑事的官员听取诉讼打官司或者有冤枉普通民众吗?王公大臣们没有约束他的手下人等以致侵害百姓吗?只要有一件是这样,都可以导致灾难。唯有守法廉洁,大臣尽忠、小臣尽职,执政公平而诉讼打官司得到理顺,或许可以上望合意于苍天,消除灾害和罪过。此典又作“小廉大法”。
Ministers serve with entire loyalty and petty officers serve to fulfill oblig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