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áng sūn hǔ yàn
亦作“狼餐虎咽”。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人自来吃酒,主人安排些鸡、豚、牛、羊肉来做下酒。须臾之间,狼飨虎咽,算来吃勾有六七十斤的肉,倾尽了六七坛的酒。”
见他们一个个蹲在地下,吃了个~,沟满壕平。(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十四回